提供银行卡“跑分”!六盘水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王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
为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9月1日依法以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王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。
案情回顾
2023年1月至4月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先后伙同犯罪嫌疑人何某某、任某某、龙某某、道某某等人,经预谋、分工后,在明知系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,仍在盘州市境内利用许某某等十余人提供的银行卡帮助上线“跑分”(即转移犯罪资金)。经查,许某某等十余人提供的银行卡在1至2天内转移资金4000至8万不等,涉及重庆王某某、湖南徐某某、江西孙某某等十六人被诈骗后转入资金。
检察官提醒
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!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要增强防范意识,切莫贪图小利,以身试法、铤而走险,将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出租、出借给他人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 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】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(凉都检察)